[询比采购]重钢总医院抢救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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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重钢总医院拟采购一台抢救监护型救护车,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1、 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抢救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ZYYCG202614-XB7
三、项目地点:重钢总医院
四、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五、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六、项目预算:35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七、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响应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响应文件截止日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按照第四部分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的书面承诺进行承诺,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资格)。
3.参选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完成参选内容相关的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代理商/生产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6.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因违反重钢总医院相关规定被禁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踏勘。踏勘产生的费用、安全责任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是否踏勘,均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环境、服务需求、潜在风险及全部义务,响应报价已包含所有相关风险成本,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诉求。
九、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 年 4 月17 日至 2026年4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cgzyycgb@gt.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重钢总医院抢救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 + 文件获取”: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分别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十一、采购时间及地点
(一)采购时间: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文件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恕不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如采购时间与采购人临时会议冲突,采购时间由采购人临时通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人临时通知为准。
(三)采购地点:以采购文件为准。
十三、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重钢总医院官网(http://www.cghosp ital .com .cn )或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 .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异议与投诉:
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cgzyycgb@gt.cn ),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十五、联系人
采购人:重钢总医院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双山路66号
业务部门联系人:戚勇
联系电话:023-81915031
组织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8191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