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委托冷链运输服务项目采购
- 【发布日期: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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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委托冷链运输服务采购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控制运输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既定目标,采购人(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宁夏”)拟对宁夏至新疆跨省冷链药品配送专线委托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委托冷链运输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内容:宁夏至新疆跨省冷链产品委托运输服务。
2、采购人: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3、主要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富昌东路18号(重庆医药集团宁夏物流中心)。
4、特别说明: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简称“重药宁夏”。
三、服务内容
1、负责根据配送指令在约定时效内完成产品配送与交接。
2、负责按规定签收回单,退货返回、包材及设备等。
3、无偿提供运输系统对接服务,并提供订单信息回传。
4、提供订单跟踪与查询服务,并完成重药宁夏系统的操作需求。
5、提供配送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并对订单信息严格保密。
6、若产生货损,按声明货值进行赔付。
7、发票要求:开具运输专用发票。
9、具备冷链物流相关资质及道路运输许可证。
10、可以接受我公司专项质量审计。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含增值税9%)。
五、服务期限:一年。
六、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2、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报价单位应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报价单位处于合法经营状态,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承诺接受采购人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现场审计。
6、具备自有专业冷链车辆30辆以上。
7、签署委托运输质量保证协议。
七、服务要求
总体要求:本项目为高附加值医药物流配送服务项目,中标人须严格依照本采购需求及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提供全流程、标准化、专属化的配送服务,保障配送时效、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与履约稳定性,全面满足招标人各类客户的配送需求。中标人须遵守国家及地方医药、物流、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开展所有配送及配套作业。
中标人须提供全流程配送及增值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保险等相关保障服务。
2、提供揽收装车服务,负责按客户、品种、批号、属性清点货物并规范装车,物流单标签张贴,同时完成随货票据的整理与核对,保证货票一致。
3、负责配送单据的签收、交接、原件回收与整理。
4、提供逆向物流服务,包括退货运输、退货办理、耗材回收等相关作业。
5、提供快速理赔服务,理赔方式包括现场买赔、售后见单理赔,运费抵扣等方式。
6、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本项目所有作业人员信息、车辆档案、设备资料等备案材料。
7、为本项目设置专职专项对接人员,负责日常沟通、问题协调、指令执行及应急处理。
8、针对末端配送、严禁使用社会零散人员,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人员稳定、服务规范。
9、货物装卸、搬运、运输交接、堆码等作业需严格遵循GSP要求执行。
10、投标人须充分测算所有成本,因自身原因漏报、少报费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人请结合市场行情谨慎报价,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恶意低价竞争,作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目录,永不启用。
八、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道路运输许可证。
3、投标函(附件一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格式)。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格式)。
6、报价表(附件六格式)。
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8、委托运输质量保证协议
九、评比办法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以单趟宁夏发往新疆价格为报价价格
十、发票要求
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须开具与服务项目对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合法合规,若因中选单位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采购人被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中选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采购人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本次发票金额的5%赔偿款。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合同中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款不变”原则确定。
十一、时间流程
1、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3日。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至2026年09月06日10:30。
3、递交地点: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重药宁夏物流中心
4、评审日期:2026年09月06日10:30
5、联系人:吴金蔓 18795182351。
6、评审地点: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重药宁夏物流中心仓储运输部。
十二、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密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4、投标文件需提供两份,一正一副。
十三、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的比选文件作为该单位与我司签订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2、本次评审选取综合排名得分前一位为中标人。
3、中选单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若中选单位无法满足我司所需服务要求,我司有权终止正式合作。
4、本次询价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内中选单位若产生价格优惠政策,我司有权享受同等优惠。
5、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7、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