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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鞍钢总医院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变更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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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总医院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变更公告
鞍钢总医院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费用支付方式为:工程结束后,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90%,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无息)。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
变更为:工程结束后,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90%,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5年(无息)。质保期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