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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太钢总医院迎新院区水平衡测试项目[变更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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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总医院迎新院区水平衡测试项目变更公告
原公告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①在太原市水务局进行备案,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现变更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原询比采购文件内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①在太原市水务局进行备案,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变更为: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无。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