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粤建设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广东鹏兴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品牌”项删除,不符合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的要求,不应通过初步评审,因通过初评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流标,重新进行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