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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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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集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关于规范中央企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通知》(改革函[2025]6号)要求,制定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和“黑名单”认定流程,按照“依法合规、过惩相当、依据详实、全程留痕”原则,开展供应商及“黑名单”管理工作。

依据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的供应商“黑名单”认定标准,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出现相应负面行为的集团相关单位依次开展对供应商负面行为采集、审核、告知、查证、申诉、认定、发布等流程后,纳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集团供应商“黑名单”适用于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各单位,并在系统处于“黑名单”的供应商禁用期三年,期间将不具备资格参与集团内招投标和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说明。

 

 通用技术集团采购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