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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墙体改造服务项目

  • 【发布日期: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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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墙体改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民中药”)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墙体改造服务项目采购单位,特邀请各单位参加招标比选。

一、 招标内容

(一)、招标项目: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车间墙体改造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范围:详见附件一

(四)、维保要求:附件一中所涉及采购内容提供一年期质保(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

二、投标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提供近三年内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和无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或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被拒绝。

(一)、投标函及报价清单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包干价。报价包含并不限于项目所有内容含材料、工具、配件、人工、运费、质保服务及施工现场清理等所有费用。

2.报价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公章。

3.报价表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考虑需要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

(二)、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1.经过工商年检合格的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中标单位验收时需提供一年质保服务承诺。

(四)、其他相关资料

四、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一)、A4纸打印,装订成册,正本1套,副本2套。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签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评标时启封”字样。

(二)、投标文件需用投标文件袋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含税包干报价,包含并不限于:项目所有内容含材料、工具、配件、人工、运费、质保服务及施工现场清理等所有费用。

(二)、最高限价:本次招标的总最高限价为 42万元(含税包干金额),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认定为废标。

六、施工期、施工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工期: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施工。

(二)、施工及验收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椒北大道2299号一楼二楼

(三)、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七、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

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方能进入开标环节。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予以拆封开标,并由招标人记录存档备案。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5.不接受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

招标人组成招标小组,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并列最低报价,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资质、业绩、工期承诺、综合实力等综合评审自行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及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微信、电话等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

(四)、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微信、电话通知到指定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五)、虚假应标

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虚假应标行为,投标人将被禁止参与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以后5年内的所有项目。

八、发票及付款

(一)、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招标人在本合同生效后15天完成项目,达到验收要求后,投标人凭双方签署的合格确认单,向招标人开具合同总价100%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在收到此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支付此笔款项的35%,剩余5%作为本项目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

(二)、本项目质保金为总金额的5%(质保金不计息),在合同项目完毕正常运行并共同签署项目合格确认书之次日起12个月且在该期限届满无任何问题后,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支付质保金,招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此笔款项,投标人收到此笔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5%的收据。

 

(三)、投标人开具给招标人的普通发票必须合法、合规,如因发票存在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发票问题或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延迟付款的,招标人不承担因此发生的任何责任。

九、日程安排

(一)、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28日10:00 前,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椒北大道2299号;或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投标单位代理人微信或电子邮箱。

(二)、招标答疑:2026年9月28日12:00前用书面形式提交地址同上,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2026年9月28日14:00前用书面形式答疑。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将报价表盖章密封后,于2026年10月14日 15:00前邮寄至地址同上。逾期未交付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10月15日 10:00,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椒北大道2299号四楼会议室。

十、其它说明

(一)、中标人的投标书视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三)、本次招标采购确定的价格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台州仁民中药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项目的面积进行增减调整,中标单价不变。

(四)、特别说明:

1.招标人只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事宜,无对所有投标人解释评标过程和结果的义务。

2.投标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椒北大道2299号

电话:0576-88781808

 

附件一:采购需求

附件二:投标函

附件三: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四:合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