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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重钢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701-2640CQ030045
1.3招标人:重钢总医院
1.4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为做医院好食堂自主经营后的食材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食堂采购供应商,对粮油类、蔬菜类、冻货类、肉蛋类、水产类、干副类提供供货采购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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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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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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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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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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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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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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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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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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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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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总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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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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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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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折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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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服务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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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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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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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所有价格为含税价,投标人的综合折扣比例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采购单价=招标方附近的新世纪超市(建设村店)同品质的商品零售单价*折扣比例。价款计算全部以本条款公式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报价方式。
无零售报价的,参考永辉超市(西城天街店)零售价或市场零售价,双方协商确定单价。
3.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时间提供和确认报价,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报价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一定品种和种类的商品价格进行抽查。抽查方式包括不仅限于安排专人到实地询价或要求投标人提供超市或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照片等形式。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次招标为预估量采购,实际执行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最终实际执行的金额与预估金额一致,投标人自行评估和承担相关风险。
5.本项目服务周期为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招标人每年根据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双方签署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予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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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审计报告封面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年度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食材供货服务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或订单(合同/订单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体现服务内容的合同页等)复印件。直接发包的提供业主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他要求: 因执行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专项服务团队,团队至少包含具有类似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1名,驾驶员1名,卸货人员1名;并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人员。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姓名、承诺提供的团队人员人数、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人员等内容,格式自拟)、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 ①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其中含1辆冷藏车)。 提供相应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租赁车辆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拟派人员在供应商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6年4月至2026年 9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供应商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1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步骤获取采购文件。平台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首页右侧“联系我们”,可获取联系电话及“通采”公众号二维码。
4.4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通过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用技术版)”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版本和非加密版本。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否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及地点: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
https://cg.gt.cn/
其他媒介:无
8.其他
8.1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中心采购平台运营方,标书款、保证金将由平台运营方统一代收代管。标书款、保证金的收取账户名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8.2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的使用方法详见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官网,投标人可浏览、下载平台操作手册等资料。
8.3本项目将通过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进行采购,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后办理“标证通”,使用“标证通”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文件解密等操作。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后,也可以使用“标证通”参加在本平台进行的其他全流程采购项目。
8.4其他: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钢总医院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双山路66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062345617
电子邮件:22647296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FFC)34楼
联系人:陶涛、胡雨薇
电 话:023-60352218
电子邮件:taotao2@gt.cn
10.监督部门:重钢总医院
11.异议渠道:
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负责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者,请联系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联系人:陶涛
异议联系电话:13310231084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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